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项目工程设计(HBSU-202405FJ-004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学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学项目工程设计已经****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大学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1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区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 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部分采用装配式建筑,**地下建筑约0.7万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8.78万平方米。具体包含:**主教学楼约2.5万平方米、****中心约1.6万平方米;对现有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及附属配套用房进行改造,配套建设校园内篮球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市政配套设计、室内外综合管网、舞台机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厨房工艺设计、幕墙设计、气体灭火及其他特殊工艺设计、人防等全部专业设计。包含本项目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三个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项目沙盘模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其中: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上述30日历天服务期限仅指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服务期限,初步设计文件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批复后且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项目沙盘模型在施工图图审合格后10天内提供。。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承担房屋建筑工程EPC工****设计部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包括其他要求)中关于资质、财务、信誉的相关要求。(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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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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