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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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村委会加峒村**水利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琼****村委会加峒村**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吊**府函〔2024〕82号)、《琼****村委会加峒村**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公司出具的《琼****村委会加峒村**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琼****村委会加峒村**水利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村委会加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水陂2座;(2)渠道1966m,其中斗渠1长1850m(包含渡槽3段、总长88m,其中1#渡槽长24m、2#渡槽长40m、3#渡槽长24m,泄水槽14段,共140m),农渠1-1长116m;(3)放水口15座;(4)人行桥19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175.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为131.8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为0.33万元,临时工程为18.14万元,独立费用为17.90万元,预备费为6.91万元。项目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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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