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2;
2.2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3建设地点:**县宿昌路以西、迎宾街以南、宿昌西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9830.65㎡,本次装修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82847.84平方米,其中1#-住院楼46665.62平方米(含连廊部分),2#-住院楼18091.25平方米,3#-住院楼18090.97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26982.81平方米,其中4#-门诊医技楼55836.19平方米,5#-体检楼4759.14平方米,6#-急诊楼4697.95平方米,9#-传染楼8489.22平方米,10#-后勤楼5986.73平方米,地下室47213.58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
注: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总控制价:16819.343156万元;其中,一标段8470.593854万元,二标段8348.749302万元。
2.10评标办法:参照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揽过2项单项合同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装饰装修类似业绩(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项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规模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装饰装修类似业绩(注: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项业绩);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自2024年6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8时3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路018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0538-****9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李经理、赵经理
电 话:0538-****180
8.异议受理(1)监督单位:****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619
地址:**县城**路345号
(2)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赵经理 联系方式:0538-****180
地址:**县**街道稻香街81号 邮编:2715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