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重整投资招募 | 处置单位:****管理人、**市****公司管理人
| 监督单位:****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4.****.27
按照《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市****公司管理人定于2024年6月4日10时至2024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上公开竞价选定重整投资人(处置单位:****管理人、**市****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人民法院,网址:https://paimai.****.cn),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一)本次竞价标的:****与**市****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者确定为****与**市****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竞价成功的重整投资人,通过受让****与**市****公司的100%股权持有《关于对****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破产清算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市****公司破产清算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全部破产财产和权益,即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重整投资人享有****与**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同时按《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履行重整投资人职责。
参与竞价的投资人竞价前须联系管理人获取《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并认真阅读,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认可,竞价成功的投资人须按照《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执行重整计划。
竞买价款做为重整偿债资金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
(二)****概况:
公司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 | 吕龙 | ||
成立日期 | 2007年6月25日 | ||
信用代码 | 912********0131470 | ||
住 所 | **省**市**市铁路街 | ||
注册资本 | 62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行 业 | 农副产品加工业 | ||
公司股东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于怀萍 | 3820万元 | 61.3162% | |
吕 龙 | 2410万元 | 38.6838% | |
经营范围 | 小麦、稻谷、玉米、杂粮收购;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粮食精选、加工、烘干、仓储、销售;大豆加工、销售;装卸劳务;进出口贸易(国营贸易除外)。 |
**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市****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洪臣 | ||
成立日期 | 2013年6月8日 | ||
信用代码 | 912********175183A | ||
住 所 | **省****工业园区 | ||
注册资本 | 51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行 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
公司股东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张洪臣 | 5130万元 | 100% | |
经营范围 | 大豆粉、玉米饴糖加工、销售;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大豆收购、销售。 |
(三)重整投资人通过受让****、**市****公司100%股权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1、****资产
房屋建筑物15项 ,评估价格2,950.7350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1,165.8365万元;机器设备5项,评估价格186.60万元。以上三项资产,评估价值合计4,303.1715万元。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共15项,其中11项办理产权登记,另外4项均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良种场****园区内,总建筑面积31,093.48平方米,评估价格29,507,350.00元。
序号 | 权证号码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层数 | 建筑面积m2 |
1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1 | 实验楼 | 混合 | 2015 | 1-3 | 3,143.62 |
2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 | 办公楼 | 钢筋混凝土 | 2015 | 1-6 | 1,498.76 |
3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 | 办公楼门卫 | 混合 | 2015 | 1 | 137.86 |
4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3 | 厂房 | 混合 | 2015 | 1 | 1,203.70 |
5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2 | 厂房 | 钢 | 2015 | 1 | 5,749.72 |
6 | ****002742 | 生产车间 | 混合 | 2015 | 4 | 9,082.67 |
7 | ****002760 | 厂房 | 钢 | 2015 | 1 | 5,166.43 |
8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 | 厂房 | 混合 | 2015 | 1 | 363.50 |
9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 | 锅炉房 | 混合 | 2015 | 1 | 163.35 |
10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 | 厂房 | 混合 | 2015 | 1 | 2,111.35 |
11 | 无产权证 | 锅炉房 | 砖混 | 1 | 337.44 | |
12 | 无产权证 | 厂房 | 砖混 | 1 | 2,040.00 | |
13 | 无产权证 | 移动板房 | 彩钢 | 1 | 35.28 | |
14 | 无产权证 | 移动板房 | 彩钢 | 1 | 18.55 | |
15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4 | 变配电室 | 钢 | 2015 | 1 | 41.25 |
合计 | 31,093.48 |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面积55,838.50平方米,评估价格11,658,365.00元。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土地权证编号 |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5号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1号 黑(2017)**市不动产权第****413号 黑(2015)**市不动产权第002742号 黑(2015)**市不动产权第002760号 |
2 | 名称 | 工业用地 |
3 | 土地位置 | ****种场****园区) |
4 | 终止日期 | 2064.****.26 |
5 | 用地性质 | 出让 |
6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7 | 准用年限 | 50年 |
8 | 面积 | 55,838.50平方米 |
9 | 评估价值 | 11,658,365.00元 |
(3)机器设备
大烘干塔、小烘干塔、大锅炉、小锅炉、选粮设备等,评估价格1,866,000.00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值(元) |
1 | 大烘干塔 | 套 | 810,000.00 | |
2 | 小烘干塔 | 套 | 490,000.00 | |
3 | 大锅炉 | 套 | 180,000.00 | |
4 | 小锅炉 | 套 | 26,000.00 | |
5 | 选粮设备 | 套 | 360,000.00 | |
金额合计 | 1,866,000.00 |
2、**市****公司资产
房屋建筑物4项,评估价格3,315.5020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938.6061万元;机器设备1项,评估价格4.069万元。 以上三项资产,评估价值合计4,258.1771万元。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共4项,均办理不动产权证,****良种场****园区内,总建筑面积28,760.75平方米,评估价格33,155,020.00元。
序号 | 权证号码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层数 | 建筑面积m2 |
1 | ****005195 | 车间 | 混合 | 1-4 | 4,865.25 | |
2 | ****005196 | 车间 | 钢 | 1 | 8,324.28 | |
3 | ****005197 | 车间 | 钢 | 1 | 11,784.87 | |
4 | ****005198 | 办公楼 | 混合 | 1-3 | 3,786.35 | |
合计 | 28,760.75 |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1项,面积44,998.18平方米,评估价格9,386,061.00元。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土地权证编号 | 黑(2016)**市不动产权第****173-****175、(2015)005197号 |
2 | 名称 | 工业用地 |
3 | 土地位置 | ****种场****园区)等6处 |
4 | 终止日期 | 2064.****.05 |
5 | 用地性质 | 出让 |
6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7 | 准用年限 | 50年 |
8 | 面积 | 44,998.18平方米 |
9 | 评估价值 | 9,386,061.00元 |
(3)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1项,评估价格40,690.00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值(元) |
1 | 豆制品加工设备 | 1 | 套 | 40,690.00 |
金额合计 | 40,690.00 |
以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总价:85,613,486.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合计62,662,370.00元;土地使用权21,044,426.00元;机器设备1,906,690.00元。
3、****债权
其中应收账款4,764,078.02元,预付账款1,300.31元,其他应收款4,177.92元,金额合计4,769,556.25元。
序号 | 应收类款项 | 项目明细 | 账面金额(元) |
1 | 应收账款 | ****直属库 | 4,764,078.02 |
2 | 预付账款 | ****中心 | 1,300.31 |
3 | 其他应收款 | 个人养老保险 | 4,177.92 |
金额合计 | 4,769,556.25 |
二、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竞价起拍价4627.7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 30 日前(开拍前5日)与管理人联系。
三、特别说明:
(一)资产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清偿的困难性,管理人对拍卖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帐款的实际状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二)资产中的机器设备以实物现状为准,成交后按现状移交。机器设备的名称、外观、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新旧程度、使用及安全性能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三)机器设备资产中的3套设备(豆制品加工设备、大烘干塔、小烘干塔)有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抵押权,但未得到认可,可能存在确权为第三人的风险。若所有权确定为第三人,设备返还的,管理人按设备成交价(设备成交价=套设备评估价×本次拍卖成交价÷资产评估和审计总价)退还买受人;若设备不能返还,由管理人负责。
四、特别约定:
(一)破产财产变现后,可能不足以全额清偿职工债权,不足部分资金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需向管理人交纳职工债权保证金800万元(大写:捌佰万元整)。
(二)职工债权保证金需于2024年6 月3 日10时(竞价开始时间)之前一次性全额支付至管理人账户,通过管理人审核具备竞买资格方可报名参加竞价。未交纳职工债权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竞买。本次竞买的起拍价不包含职工债权保证金,职工债权保证金不计入交易价格。
管理人账户名称:****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 号:1702 5486 6026
(三)如果破产财产变现后能够全额清偿职工债权,则买受人交纳的职工债权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果破产财产变现后不能够全额清偿职工债权,则买受人交纳的职工债权保证金用于清偿职工债权缺口部分,如有剩余无息返还。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之前要与管理人联系,咨询职工债权的具体情况,谨慎做出竞买决策。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以交纳的职工债权保证金补足职工债权清偿费用,并完全认可以保证金补足清偿职工债权的金额。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 1 日10时止(开拍前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竞买人实地看样时间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咨询看样。(联系人:卢经理,电话:186 0451 4933 )
标的物中资产情况介绍摘录自《关于对****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齐中岳专审字【2023】第0148号;《****破产清算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庆中大评报字【2023】第312号;《资产评估补充报告》,庆中大评报字【2023】第390号;《**市****公司破产清算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庆中大评报字【2023】第311号;《资产评估补充报告》,庆中大评报字【2023】第389号;。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标的物的破产评估价值仅作为首次拍卖起拍价的参考,不对标的物的价值做任何担保,竞买人需自行调查评估标的物的价值,承担投资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市相关行政单位对重整投资人设置的准入条件、财务状况良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中拍平台账号所有人为竞买人。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在参****市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了解相应的准入条件及政策,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按本公告第四条《特别约定》的条款交纳了职工债权保证金,才具备参与竞买的资格。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税、费承担
(一)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能够提供范围内的协助。
(二)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规定由各自主体自行承担。
(三)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市场监督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数额。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应缴纳税、费数额。
(四)对可能存在的水、电、供热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十、保证金、尾款及服务费支付
(一)破产管理人要****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中拍平台账户【户名:中拍平台****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沙滩支行,账号:9135 0078 8017 0000 0140】,付款备注“神禾、精益重整投资人资格保证金”。中拍平台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后,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部分拍卖成交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 6 月 20 日10时前汇款至本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管理人,开户银行:****公司****分行,账号:1702 5486 6026】,汇款时备注破产成交价款。
(三)软件服务费由中拍平台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通过网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或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中拍平台****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北沙滩支行;账号:9135 0078 8017 0000 0140】
(四)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买受人需在2024年 6 月 20 日10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167****49280】以到账时间为准。
上述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的,中拍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索。(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综合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如《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无法执行,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无法退还。买受人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与中拍平台及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发票。
(五)因标的物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银行进行支付。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申请重新拍卖,并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究责任。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市****公司破产财产。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拍卖价款差额由悔拍的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向该悔拍的竞买人追索。不按时支付成交余款及不按《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视为悔拍。
十一、竞价标的交付及资产、营业事务的交接
(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成交报告》,《成交报告》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成交价。
(二)买受人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付清尾款、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携带相关身份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到破产管理人处(管理人地址:齐齐****广场七****事务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管理人按现状向买受人移交资产及营业事务。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管理人负责监督债务人办理法人及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市****公司法人及股东应在30日内协助办理变更手续;逾期,管理人申****人民法院****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强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资产及营业事务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由买受人负责****、**市****公司经营管理、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人责任。
(五)在法人、股权没有变更完成之前买受人不得拆除、搬离相关资产。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及《拍卖标的物介绍》,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标的详情咨询电话:卢经理 186 0451 4933
管理人联系电话: 李律师156 6371 4660
法院监督电话: 许法官0452-****009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5988
****管理人
**市****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 五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