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西门中路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边 |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第二批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政府大院老办公楼南楼 | |
投标报价: ****8106.64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8 | |
项目负责人:叶继盛、项目总工:闫斌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1982、FGY****35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县庙首镇鸿兴家园2幢105号 | |
投标报价: ****0650.96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8 | |
项目负责人:任伟、项目总工:贾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00540、FGY****35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园区****花园S-5栋 | |
投标报价: ****6782.14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7 | |
项目负责人:李严伟、项目总工:孙训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2905、2013Z045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公司、****两家得分均为99.98,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出现得分相同时,****委员会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四家得分均为99.97,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出现得分相同时,****委员会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未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否决其投标;2.****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否决其投标;3.******公司、******公司、**鸿泽****公司、******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5中的资格要求, 否决其投标;4.******公司、**省迅腾****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计入, 否决其投标;5.******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的0.25%计取的标准,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63-****622,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89****61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