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31 17:05
90天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市**区曲兴镇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乡村**暨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期)项目 (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零二四年五月 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确认下载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市**区曲兴镇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乡村**暨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曲兴镇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乡村**暨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区曲兴镇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乡村**暨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曲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项目、****中心****中心)等项目。其中本次招标项目及建设内容为曲兴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改造提升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拟建设10000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土地流转:对项目涉及部分土地进行流转或土地托管等运营服务。 (2)地力提升工程:包括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田埂修筑、土方回填、翻耕精整、土壤治理、土地深松和地力培肥(生物有机肥)等; (3)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提灌站、塘堰(坝)、农用井、泵站、疏浚沟渠、渠系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 (4)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工程; (5)农田防护工程:包括防护林、岸坡防护; (6)农田输配电工程:包括配电房、低压线; (7)智慧农业信息化工程:****中心、5G基站、信息化设备、田间定位监测点的建设等; (8)其他工程等。 2.4项目总投资:约2508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金额:约3300万元。 2.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曲兴镇。 第一标段: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第二标段: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前期咨询、造价、项目管理(含工程报批报建)、项目后评价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须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完成时间由业主根据项目进度需要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确定。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按180日历天计);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等事务全部完成日止; 第三标段:同施工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第三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工程监理服务。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 施工: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一年****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工程咨询专业资信甲级(建筑)或综合资信甲级,具备前期咨询、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能力;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同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项目前期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同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前期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一年****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项目管理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一年****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 21日09时30分(**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开****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186****90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经一路 联系人:相女士 联系方式:0371-****5885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市**区建筑****办公室 电 话:0371-****8106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本项目第一标段采用费率招标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2.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3.2.5规费及税费计取:****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税费及各类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3.2.6最终结算价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社会造价咨询机构****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1.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2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1.4《**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1.5本项目招标文件; 1.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1.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1.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包括: 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行受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①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 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⑤ 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页版查询方式及查询结果截图) ⑥ 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 ⑦ 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 ⑧ 企业业绩:投标人业绩,业绩综合履约情况等; ⑨ 企业信用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过往项目业绩履约情况、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按期完工情况、人员配置履约情况、建设方出具的履约评价及其违法违规情况等; ⑩项目经理面询(线下组织,核查面询期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⑾ 方案:施工方案及其对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节能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技术创新应用、团队的综合实力及配备规模、配备的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及配套服务等完整性、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等。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可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也可以重新招标,如经核查核评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鼓励定标候选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可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在剩余号码球中确定1至N号号码球(“1至N号”代表剩余号码球的从小到大的排序)。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总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勘察费(含税):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7)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合同在 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合同条件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 。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排的期限要求: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工程师权限: 。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7.3 现场** 关于现场**费用的特别约定: 。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序: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 10.5.3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人数: 。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评审机构: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20.3.3 ****小组的决定 ****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市**区曲兴镇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乡村**暨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期)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曲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域国土空间综合利用项目、****中心****中心)等项目。其中本次招标项目及建设内容为曲兴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改造提升项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拟建设10000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土地流转:对项目涉及部分土地进行流转或土地托管等运营服务。 (2)地力提升工程:包括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田埂修筑、土方回填、翻耕精整、土壤治理、土地深松和地力培肥(生物有机肥)等; (3)灌溉和排水工程:包括提灌站、塘堰(坝)、农用井、泵站、疏浚沟渠、渠系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 (4)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工程; (5)农田防护工程:包括防护林、岸坡防护; (6)农田输配电工程:包括配电房、低压线; (7)智慧农业信息化工程:****中心、5G基站、信息化设备、田间定位监测点的建设等; (8)其他工程等。 1.4项目总投资:约2508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金额:约3300万元。 1.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曲兴镇。 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二、材料、设备要求 1、材料(设备)要求: 承包人所采购的各项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和办理相关手续。 2、总体要求 1.施工期间,材料进场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确认,所选材料方可进场;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提交****办事处)出具的确认书及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清单;招标人有权随时到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招标人有权进行索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承包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使用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出具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等资料。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材料范围,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采购。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可以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服从该要求。 3.因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派驻项目现场人员要求 1.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为最低配置,项目部必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增配相应专业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2.承包人必须配备2个专职人员负责协助发包人内业整理、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汇报材料制作、项目宣传材料制作等相关工作。 3.投标文件列明的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自开工之日前全部到位,且每周驻场不得少于5天,否则招标人有权可以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招标人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未经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若因投标文件所配备的管理人员能力无法胜任相应岗位职责,招标人有权要求对相应人员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相应违约金。 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3.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5.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和《**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豫建(2017)121号"、《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措施。 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9.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规定,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其他说明和要求 1.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全部内容,若发现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有违反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主要条款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2.投标人须应自行熟悉掌握工程属地的规划、人防、消防、环保、防雷、市政、电力、自来水、燃气、广电、通信、电梯特检等职能部门的规定,设计图纸应符合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等由承包人安排专人代为办理。 4.投标人应充分现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临时办公及住宿场所等费用,施工单位请对此充分考虑谨慎报价,费用自行考虑。 5.本项目应充分考虑施工对周围现状建筑物、人员、道路及管线的影响,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调整。 6.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结构风险及施工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可靠。 7.本工程现场施工以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人防、消防、环保、防雷、市政等职能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进行施工。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资料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竣工审计决算价的 %(小写) (大写)作为工程**费报价;以竣工审计决算价的 %(小写) (大写)作为设计报价,工期 ,质量要求达到 。 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公司。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协议可为联合体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如无联合体可以忽略不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相应的有效转账或电子保函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六、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三)质量控制方案与措施 (四)安全管理方案与措施 (五)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与措施 (六)工程进度计划方案与措施 (七)**配备计划 (八)试验、检验仪器设备 (九)施工进度表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十)施工总平面图 (十一)节能控制措施、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十二)垃圾处理方案与措施 (十三)施工现场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十四)风险管控措施 (十五)档案管理方案和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需附但不限于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标注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应符合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扫描件。 附表一: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四:项目其他拟派人员组成表
九、资格审查材料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仅需牵头人提供)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十、其他材料 1、企业业绩; 2、履职尽责承诺; 3、服务承诺; 4、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 5、定标办法中要求的证书; 6、**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 标段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