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 式: 竞争性磋商 **市 2024-06-07 23:59 5天 无附件 扫描二维码﹒时刻关注当前项目信息 预算金额:
19.00万元
报名时间 投递时间 开标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的委托,拟就****学生食堂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参与****学生食堂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5:00时(**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维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9万元
5.最高限价:19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7.工期:2024年8月10日前完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6.3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有类似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4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时间:2024年06月03日0:00至2024年06月07日23:59;
2.地点: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3.方式:
3.1供应商应在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9919或咨询客服QQ:****82906);
3.2登录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每份¥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3日15:00时(拒收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
3.地点:通过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06月13日15:00时
地点:捷舜工程管理咨询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捷舜工程管理咨询。
地址:**市文集镇
联系方式:何国青 138****341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镜**大道18号
联系方式:闵敏 0724-****899
九、公告媒体
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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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四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