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麻岭水库清淤工程
兴发改投审〔2024〕94号
********水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水库联合管理所: 你所报来《****水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水库库容,提高水库灌溉和供水能力,更好保障下游用水需要。同意你****水库清淤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水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水库进行清淤,清淤工程总量39.25万立方米,采用水上清淤方式进行清淤,水库清淤物运至项目区西北方约3公里的废弃矿山堆放。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五、工程估算总投资1520.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3.36万元,临时工程费39.01万元,独立费265.23万元,基本预备费125.76万元,水保、环保及征地补偿专项费137.0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4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水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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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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