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流程》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污水处理项目)一阶段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行政许可。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1、项目名称:********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污水处理项目)一阶段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2、建设地点: 高良涧工业集中区内高端纺织产业园西侧,西至砚马河,**创新路,北至二分干渠,南至金鸡路。
3、建设单位: ****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机构: ****研究院****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清盈湿地浔北干渠以北1#生态塘处,地理坐标为118°55'11″E,N33°19'8.5″N,排污口类型为**,分类为工业,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专用管道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清盈湿地,经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农业用水区。
本项目收集处理高良涧工业集中区的废水,****开发区内含印染工段企业废水和部分造纸企业废水。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t/d,其中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50%,实际排放量不超过1万t/d。污水处理厂出水NH3-N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总镍、硫化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1标准外,其他常规污染物执行**省《****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COD30mg/L、NH3-N1.5mg/L、TP0.3mg/L、TN10(12)mg/L、石油类1mg/L、硫化物0.2mg/L、总镍0.05mg/L、总锑0.1mg/L;年排放限值COD109.5t/a、NH3-N5.475t/a、TP1.095t/a、TN36.5t/a、石油类3.65t/a、硫化物0.73t/a、总镍0.003t/a、总锑0.067t/a。
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517-****8002;通讯地址:**市**区健康西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