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3日 |
标 题: | ****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03日 |
有 效 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227
传 真:0438-****750
通讯地址:长****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1315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搅拌站建设项目 | **市**县**镇001乡道 | **** | ******服务中心 | ****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市**县**镇001乡道(经度:123°55′19.926″,纬度:44°2′57.697″),本项目占地面积10800m2,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为农田,北侧隔国道为农田;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510m处**堡村居民。项目建成后,可加工混凝土16万m3。 | (1)废气 本项目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仓顶排放口配备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搅拌机投料口设置封闭集气罩,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堆场地面硬化,苫布苫盖,加强厂区地面清洁及洒水抑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同时要加强生产管理项目废气得到有效治理,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废水 生活污水及淋浴用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搅拌用水全部作为商品混凝土的有效成分进入产品,无废水排放;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风机设备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沉淀池沉淀物、生活垃圾、废布袋、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外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废布袋、混凝土外加剂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回收粉尘沉淀池沉淀物、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