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十标段(**)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交易中心评标室(**市**区崇山中路109号)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省****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姜晓全 | 于克斯 | 傅嘉冰 | 投标报价 | ****4999.62元 | ****4758.41元 | ****9341.74元 | 计划工期(天) | 156天 | 156天 | 156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且[建筑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且[建筑工程一级] | 分数 | 95.13 | 89.56 | 89.5 | 废标情况 | ******公司,原因(递交的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中不可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原因(递交的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中不可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要求。);******公司,原因(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报价不唯一)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公共**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024-****1468 招 标 人:********水文局) 地 址:**市**区十四纬路五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安元 电 话:024-****18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西路79号沈达大厦8楼806 邮政编码:110001 联 系 人:李霞 电 话:024-****5717 2024年 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