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监测站点正常运行,扎实开展**区臭氧污染问题观测、研判、分析工作,****现面向社会对******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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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担单位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本项目所要求的运维保障条件和能力及VOCs色谱、质谱的图谱数据二次积分处理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需要负责对位于**苏岗、容桂、勒流的3****监测站点合计3套VOCs在线监测仪、1套光解速率仪,以及配套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开展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场地站房及周边日常维护。运维过程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监督审核,保障站点、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采购人指定平台联网正常。实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备件、耗材、人员、车辆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
五、申请方式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申请单位可下载填写《******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6日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文件大小不大于50M)方式送达委托单位(必须盖有项目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六、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本单位将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工作业绩、执行方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评审结果将在****官网上公布。
七、项目经费
本项目总经费为975,000.00元(玖拾柒万五千元整),项目经费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及税金等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市**区大良街道德民路6号区行政大楼7楼大气环境科(邮编:528300)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3029
电子邮箱:chengminxian@shunde.****.cn
附件:1.******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项目需求书
2.******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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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