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2024年****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于2024年5月7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29日9时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中弘锦****公司 | 投标报价 | ****980.59(元) | ****226.83(元) | ****743.56(元) | 质量目标 | 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18337.3-2001 )、《 耕 地 质 量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 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18337.3-2001)、《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 质量目标: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若未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我方愿向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支付违约金。 | 履约期限(天) | 150 | 150 | 15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96046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3358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40423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5964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413 | (鄂)JZ安许证字[2016]014602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汪悦,建造师证,鄂2422***1413 | 刘松,二级建造师,鄂2422***317 | 吴静,建造师注册证,鄂24216***530 | 技术负责人 | 夏金标,职称证,J****016***313 | 许冲,中级工程师,M517202***064 | 朱文琼,职称证,编号:M30***6401管理号:M51720***06156 | 材料员 | 夏焕东,岗位证,04218***8118 | 杨敏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SGL2017***2154 | 罗虎,岗位证,SGL2022***695 | 安全员 | 夏丽君,安全生产考核证,鄂**C2(2022)***187 | 林家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水安C20220***052 | 杨婷婷,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C证,SGL2020***386鄂水安C20190***108 | 施工员 | 陈高,岗位证,042231***0013 | 曹良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SGL2017***2013 | 李超超,岗位证,SGL2020***963 | 资料员 | 陈渝,岗位证,04218***419 | 孙华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SGL2016***0403 | 李**,岗位证,SGL2020***965 | 质量员 | 夏传义,岗位证,042181***813 | 杨昭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SGL2016***573 | 马兴萍,岗位证,SGL2018***618 | 项目副经理 | 徐勇,职称证,J00020***01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尹淑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水安C2021***414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 | 223.808802 | 汪悦 | | **县九资河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项目(三标段) | 177.71 | 夏焕东 | | 2023年**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六标段 | 222.1620 | 方坤 | | **市车埠镇2023年第二批恢复耕地项目 | 371.4867 | 王凤珍 | | ****公司 | **区黄集等2个镇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788.77 | 印霞 | | 2022年度**市郭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产业发展工程-姚河村 | 1147.831682 | 吴芬 | | **县2021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关口片区)第二标段 | 717.4428 | 印霞 | | **市袁冲乡陡沟河等5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第一标段 | 1059.58 | 李文平 | | 2022年**市胡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1192.7529 | 李文平 | | **中弘锦****公司 | **市**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513.89 | 江萌 | | 2022年度**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 978.603696 | 吴静 | | **区2021年度山坡街道**二村高标准田建设项目 | 587.640915 | 肖胜朝 | | **区2021年度郑店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63.933157 | 张建 | | **区2022年度舒安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900.060541 | 肖胜朝 | | **区2022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乌**片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740.926671 | 张建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A3-01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加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21家:**世纪鑫成****公司 、****公司、**金金汇****公司 、******公司 、五峰吉鑫水利****公司 、**兴****公司、****、******公司、**万****公司、**市****公司、**中****公司、**金****公司、******公司、**中弘锦****公司、****公司、中鉴****公司 、******公司、**市嵩盛****公司、****公司、******公司、**金****公司。 1、形式性审查阶段:****委员会评审,**市嵩盛****公司、****公司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和第五章2.2条13)款要求,投标报价造价人员未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中****公司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和第五章2.2条13)款要求,投标报价造价人员未签字,其余18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审查阶段:****委员会评审,18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审查阶段:****委员会评审,******公司、五峰吉鑫水利****公司、**金****公司、**兴****公司投标函附录14质量保证金额度的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3.1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i4质量保证金额度合同条款号15.3.1的要求,应为"1.5%的工程款",******公司投标人的投标函附录11逾期竣工违药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的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5.2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11逾期竣工违药金的上限合同条款号7.5.2的要求,通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应为“无”,其余1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13家,评标委员会对13家投标单位按照本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评审权重为15%、综合评审权重为10%、经济评审权重为75%的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弘锦****公司 招标人代表:戈春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邰馨。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17时0分至2024年6月6日17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传真):189****9407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传真):0717-****678 3.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电话(传真): 0717-****067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市****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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