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综合性统防统治服务(含药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区2024年水稻病虫害综合性统防统治服务(含药剂)采购
2、项目编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计水稻种植面积:900亩(按发放水稻种植补贴的面积为准)
5、预算金额:14.5万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14.5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7、项目周期:水稻生长期提供3次病虫害综合性统防统治和喷施2次植物生长调节剂服务,具体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
8、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指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http://nj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
地点: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位供应商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cn/web),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请按公告下附的“其他附件资料模板”提供相关资料。
费用:平台使用费2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方式:**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在线开标
五、开启
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方式:**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并承担不及时关注的后果。
八、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九、凡对本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铁心桥宁水路199号
联系方式:于海燕 025- ****37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安德门大街32****广场1幢202-207室
联系方式:025-****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颖
电话:159****8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