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热一次网主复线连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6日
一、评标情况
******公司供热一次网主复线连通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149.67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公司,投标报价:****123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集团****公司,投标报价:****3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的项目经理:张伟,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沪131********501992。
内蒙****公司的项目经理:张云,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115********00251。
****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刘翠清,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115********0547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的项目经理(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3.投标人业绩:1).**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25日。2).许禹供热长输管线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6月。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投标。
内蒙****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3.投标人业绩:**县城镇供热官网建设工程(二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14日。2.****电厂**长输供热项目供热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3日。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内蒙****公司****集团****公司联合投标。
****集团****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3.投标人业绩:1).**市集中供热环**干线(包铝热源至市主**热网)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21日。2).**县集中供热官网敷设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3月5日。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集团****公司和**筑友建筑****公司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能源局
办公地址:**市**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
投诉受理联系人:强华
投诉受理电话:133****3535投诉受理邮箱:****@126.com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市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6****7822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