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测评指标、考察点与工作要求 | 责任股室 |
1 | 公开指南 | 按照新条例要求将答复时限调整为20个工作日、明确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相关收费标准、明确依申请受理机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包括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明确权利救济渠道、公开信息查阅点设置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体现提供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 ||||||
体现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上传或者提供身份证明; | ||||||
体现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且体现**省相关文件。 | ||||||
2 | 公开年报 | 按照时间要求公开上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上年度年报及其他单位年报不能雷同,总体情况中是否体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且总篇幅超过1千字,年报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办模板格式公开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体现,体现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引言中引用的文件为最新版,发布数据符合逻辑关系,表格不能有空白,填报的规章应为0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3 | 公开制度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置顶显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公开《****办公厅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 | ||||||
通知》; | ||||||
及时清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 | ||||||
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之外 | ||||||
的其他信息。 | ||||||
4 | 依申请公开 | 办公室、信息中心、需要答复的股室 | ||||
5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信息中心 | ||
建议及时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 ||||||
文件发布是否规范(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 ||||||
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建议提供Word和PDF两种下载文本 | ||||||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
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
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政策文件关联解读 | ||||||
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政策文件提供政策咨询渠道 | ||||||
6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公开本年度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 法规股 | |||
公开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
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
7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以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 |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公布决策草案 |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是否对草案进行解读或说明 | ||||||
意见征集是否明确公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方式和渠道、联系方式、征集时间 | ||||||
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期限是否不足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需予以说明) | ||||||
8 | 意见反馈 |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 | |||
意见反馈是否标明采纳与否 | ||||||
公开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
意见反馈与意见征集一一对应 | ||||||
9 | 六稳六保专项工作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各股室 | |||
10 | 工作落实 | 办公室、各股室 | ||||
11 | 规划计划 | 公开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解读 | 办公室 | |||
公开本年度工作计划 | ||||||
公开上年度工作总结 | ||||||
12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五年规划 | 办公室 | |||
13 | 国土空间规划 | 编研中心 | ||||
14 | 专项规划 | 编研中心 | ||||
15 | 区域规划 | 编研中心 | ||||
16 | 年度计划 | 办公室 | ||||
17 | 详细规划 | 编研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 ||||
18 | 规划解读 | 编研中心 | ||||
19 | 历史规划(计划) | 编研中心 | ||||
20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 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 | 办公室 | |||
任务分解中是否缺少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完成期限 | ||||||
定期发布阶段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 | ||||||
21 |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办公室、法规股 | ||||
22 | 人事信息 | ****事业单位招录 |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
23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
2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
25 | 机构领导 | 公开领导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民族、学历、职务、分工、联系方式、本年度领导活动 | 办公室 | |||
相关信息。 | ||||||
26 | 机构设置 | 机构简介 |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
27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公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办公室 | |||
28 | 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 本部门预算 | 公开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
29 | 本部门决算 | 公开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
30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公开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 | 办公室 | |||
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
31 | 部门项目 | 项目相关内容 | 各有项目的股室 | |||
32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应急常识 | 矿管办 | ||
33 | 预警信息 | 矿管办 | ||||
34 | 应对情况 | 矿管办 | ||||
35 | 应急常识 | 矿管办 | ||||
36 |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 防疫工作信息 | 办公室 | |||
37 | 卫生知识科普 | 办公室 | ||||
38 | 精准脱贫 | 办公室 | ||||
39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公开本单位最新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公开本单位最新的行政权力流程图 | ||||||
公开本单位最新的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 ||||||
公开本单位最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 ||||||
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 ||||||
40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公开本单位最新版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中心(行政许可股)、矿管办、政策法规股、确权股、国土空间规划股 | |||
(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是否齐全) | ||||||
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信息是否齐全) | ||||||
41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许可 | 公开本年度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信息及结果 | ****中心(行政许可股)、矿管办、整理中心、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 | |
42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 | 监察大队 | |||
43 | 行政征收 | 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 | 用途管制耕保股、利用股 | |||
44 | 行政强制 | ****法院强制拆除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法院强制拆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重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法院强制交出国家建设征收的土地、加收未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滞纳金等 | 监察大队 | |||
45 | 行政确认 | 确权股、用途管制耕保股、****中心(行政许可股) | ||||
46 | 行政裁决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因勘查作业区范围或**范围争议裁决 | 矿管办 | |||
47 | 其他权力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及资质备案、矿产**统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批准、对个人或社会投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的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验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认定 | 矿管办、国土空间规划股 | |||
48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链接至本地信用网站双公示平台 | ****中心(行政许可股)、监察大队 | |||
49 | 行政执法公示 | 职责权限 | 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 监察大队 | ||
50 | 执法程序 | 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 ||||
51 | 监督途径 | |||||
52 | 执法结果 | |||||
53 | 放管服改革 | 优化营商环境 | 不动产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 政策文件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54 | 落实举措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55 | 改革任务落实 | “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56 | “双随机、一公开” | 公开检查对象库 | 监察大队、矿管办、编研中心、确权股 | |||
公开检查人员库 | ||||||
公开年度抽查事项清单 | ||||||
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 ||||||
公开本部门本年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信息、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 ||||||
57 | 政务服务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58 | 证明事项清单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59 | 网上政务服务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60 | 招标采购 |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信息中心 | |||
61 | 公共**配置 |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 | 信用奖惩信息 | 利用股 | ||
62 |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利用股 | ||||
63 | 矿业权出让 | 履约及变更信息 | 矿管办 | |||
64 | 信用奖惩信息 | 矿管办 | ||||
65 |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矿管办 | ||||
66 | 公共监管 | 房地产市场监管 | 监管执法 | 查处未依法依法取得土地即开工、未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建设等 | 监察大队、利用股 | |
67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利用股 | ||||
68 | 高质量发展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用途管制耕保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利用股、矿管办、办公室、法规股 | |||
69 | 执法落实情况 | 监察大队 | ||||
70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 办公室 | ||
公开新闻发布会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时间) | ||||||
71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新闻发布稿全文、现场图片) | 办公室 | |||
7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与原文件相关联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 | ||
解读材料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政府网站发布 | ||||||
文字解读材料提供政策咨询渠道 | ||||||
文字解读对政策的决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研判过程、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 | ||||||
不能简单罗列小标题 | ||||||
解读材料内容与原文件不能有大量雷同等形式化解读 | ||||||
图片解读里的描述与政策原文大段雷同 | ||||||
同一文件的政策图解不能与文字解读材料雷同 | ||||||
图片解读中的元素起到较好的辅助理解作用 | ||||||
73 | 负责人解读 | 本年度对本单位印发或代起草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情况,注意解读与原文件不能有大段雷同的现象,****机关,并做好与文件的关联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 | |||
公开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股室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
74 | 其他解读 | 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 | 法规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确权股、利用股、用途管制耕保股、矿管办、****中心(行政许可股)、收储中心、监察大队、整理中心、编研中心 | |||
75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 | 法规股、办公室 | ||
76 | 互动回应 | 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及时回复处理 | 法规股、办公室 | |||
抽查简单常见问题留言办理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 ||||||
77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政策解读制度 | ||||||
回应关切制度 | ||||||
依申请公开制度 | ||||||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 ||||||
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 ||||||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
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 ||||||
78 | 专项工作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79 | 工作推进 | 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信息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
公开本单位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 | ||||||
80 | 新媒体运用 | 办公室 | ||||
81 | 乡村** | 公开乡村**相关政策、工作进展。 | 办公室 | |||
****2024年度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测评指标、考察点与工作要求 | 责任股室 |
1 | 重大建设项目 | 征收土地信息 | 1、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征地批文,征地批后实施征地公告 | 收储中心、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2 | 批准结果信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1、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3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1、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1、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5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1、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6 | 批准服务信息 | 服务指南 | 1、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实时公开 | ||||||
7 | 咨询监督 | 1、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 ****中心(行政许可股)、法规股 | |||
2、实时公开 | ||||||
8 | 公共**交易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土地出让计划 | 1.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 | 利用股 | |
2.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 ||||||
3.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 ||||||
4.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
5.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9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 利用股 | |||
2.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 ||||||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 ||||||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 ||||||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 ||||||
7.投标、竞买保证金; | ||||||
8.其他需求公告的事项。 | ||||||
9.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
10 | 公告调整 | 1、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利用股 | |||
2、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
11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利用股 |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
12 | 供应结果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利用股 | |||
2、及时公开 | ||||||
13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1.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 矿管办 | ||
2.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 | ||||||
3.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 ||||||
4.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 ||||||
5.获取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 ||||||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 ||||||
7.公共**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 | ||||||
8.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 ||||||
9.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 ||||||
10.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
14 | 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结果公示 | 1、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 矿管办 | |||
2、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15 | 审批结果信息 | 1、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6 | 项目信息 | 1、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限。 | 矿管办 | |||
2、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 ||||||
1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法律政策 | 国家层面法律及法律解释、政策 | 1.《中华人民**国物权法》 | 收储中心 | |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解释。 | ||||||
5.《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
6.《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7.房屋征收相关其他法律及法律解释、政策。 | ||||||
8.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8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1.地方性法规; | 收储中心 | |||
2.地方政府规章; | ||||||
3.规范性文件。 | ||||||
4.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9 | 征收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1.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 收储中心 | ||
2.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
3.因旧**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而召开听证会情况及方案修改情况。 | ||||||
4.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
20 | 房屋征收决定 |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收储中心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1 | 管理 | 房****委员会名单 | 1.经确认的房****委员会名单。 | 收储中心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2 | 项目征收进展情况 | 1.房屋征收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 收储中心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3 | 政策解读 | 1.上级政策解读; | 收储中心 | |||
2.本级政策解读。 | ||||||
3.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4 | 舆情回应 | 1.针对设计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主动回应内容; | 收储中心 | |||
2.对咨询、投诉、舆情焦点等互动反馈内容。 | ||||||
3.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息. | ||||||
4.对咨询、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的反馈,应当及时回应;对投诉、举报等的处理答复,依据信访相关规定。 | ||||||
25 | 自然** | 机构信息 | 自然**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 | 1.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办公室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6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1.本级政府及自然**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办公室、法规股、****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7 | 自然**领域专项规划 | 1.矿产**、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8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自然**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法规股、办公室、****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
29 | 回应关切 | 1.对涉及到自然**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法规股、办公室 | |||
2.及时回应 | ||||||
30 | 办事指南 | 1.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实时公开 | ||||||
31 | 财政 | 财政信息 | 1.县级自然**主管****政府集中釆购信息 | 办公室 | ||
2.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32 | 调查监测 |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 1.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确权股 | ||
2.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33 | 国土调查地类信息 | 1.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确权股 | |||
2.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
34 |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 | 1.地理国情监测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确权股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35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 1.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査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实时公开 | ||||||
36 | 自然**登簿前公告 | 1.自然**拟登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确权股 | |||
2.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
37 | 自然**确认登记结果 | 1.自然**登记簿等登记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确权股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3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供应计划 |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 利用股 | ||
2.每年3月31日前 | ||||||
39 | 土地出让公告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利用股 | |||
2.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
40 | 土地出让结果 |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 利用股 | |||
2.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
41 | 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 1.公示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 利用股 | |||
2.划拨用地报批10日前 | ||||||
42 | 划拨用地结果公示 | 1.公示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利用股 | |||
2.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43 | 闲置土地 | 1.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 利用股 | |||
2.《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 ||||||
44 | 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 1.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 | 利用股 | |||
2.每季度初10日内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 | ||||||
45 | 地价信息 | 1.县(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调整信息 | 利用股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46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用途管制耕保股、收储中心 | ||||
47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编研中心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
2.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48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1.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编研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
2.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
49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编研中心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
2.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50 | 自然**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1.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编研中心 | |||
2.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1 | 村庄规划 | 1.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编研中心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
2.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52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53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5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55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心(行政许可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56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 监察大队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7 | 事后公开 | 监察大队 | ||||
5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审查结果 | 1.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査结果公告 | 矿管办 | ||
2.方案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方案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
59 |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 | 批准服务信息 | 1.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矿管办 | ||
2.实时公开 | ||||||
60 |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 招标投标信息 | 1.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1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1.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2 | 施工有关信息 | 1.项目名称,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3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1.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4 | 工程竣工信息 | 1.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5 | 用地审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1.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等) | 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66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1.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等) | 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67 | 农用地转用审批 | 1.****政府审批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请示、农用地转用方案等; | 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政府转发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其他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等。 | ||||||
【*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
3.收到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8 | 临时用地审批 | 1.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69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1.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 | 收储中心 | ||
【*征地工作流程图】 | ||||||
2.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70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査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收储中心 | |||
4.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台公开 | ||||||
71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査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 收储中心 | |||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 ||||||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 ||||||
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台公开 | ||||||
72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1.****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地申请等;2,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 | 收储中心 | |||
【*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
3.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
73 | 开采矿产**审批 | 采矿权审批 | 1.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面积、有效期限等 | 矿管办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74 | 采矿权注销 | 1.采矿权注销批复文件 | 矿管办 | |||
2.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75 | 耕地保护 | 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 1.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用途管制耕保股 | ||
2.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76 | 补充耕地项目 | 1.项目名称、所在地、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 整理中心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77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1.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矿管办 | ||
2.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
78 | 出让结果 | 1.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釆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 矿管办 | |||
2.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79 | 转让公示 | 1.转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项目名称或矿山名称;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转让矿业权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转让矿业权的**(勘査区)地理位置、勘査成果情况、**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方式等 | 矿管办 | |||
2.受理申请材料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80 | 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 | 1.随机抽査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査依据、抽査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监察大队、矿管办 、编研中心、确权股 | ||
2.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81 |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1.****政府自然**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矿管办 | ||
2.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82 | 预警预报 | 1.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 矿管办 | |||
2.实时公开 | ||||||
83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
84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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