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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业务代理渠道招募公告
本招募项目为****智联业务代理渠道招募,招募人为****。为加快****智联业务规模发展,实现双方**共赢,现对外公开招募代理渠道,诚邀具备资质、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招募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募对象为****智联业务代理,以满足招募人需求,进一步推动智联业务高质量发展。
按照区域维度进行招募,全市共计招募13个标段智联业务代理,其中标段一代理渠道6个,标段二到标段十三代理渠道2个,详细信息如下:
标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单位 | 行业拓展部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滦县办事处 | ****办事处 | ****办事处 |
本项目招募**有效期为自项目确认单签订之日起一年,不排除**期间未发生**的可能性。
若某区域无代理报名参与,可根据招募人需求依据此招募文件择期另行招募。
二、代理渠道资格要求
1.代理商需是法人实体,或具有经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
2.企业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具有服务类型资质,能够开具服务类型专票;
4.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5)在最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被中国铁塔列为**/****公司/所参与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公司、****公司****公司列为【**/**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三、代理渠道**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客户商机挖掘拓展、项目对接沟通、商务治谈、合同签署和营收回款等,具体根据各标段需求开展相关**。根据**项目难易及收益情况,支付不同比例代理费用,包含劳务费、交通费、午餐费等。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2.报名所需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 | 要求 | 文件格式 |
1 | 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 JPG或PDF |
2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 JPG或PDF |
3 | 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 格式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 JPG或PDF |
4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2原件扫描件 | JPG或PDF |
5 | 代理企业简介 | 格式见附件2原件扫描件 | JPG或PDF |
6 | 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 格式见附件4原件扫描件 | JPG或PDF |
3.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统一发布招募公告,代理商自行选择标段,最多选择3个标段。报名方将所需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由招募人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应标段代理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可与其签订代理**框架协议。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星女
联系电话:152****3346
邮箱:****@chinatowercom.cn
备注:
① 报名资料命名格式要求“序号-单位全称-所需材料名称”,例如“1-**铁塔-营业执照”
② ②邮件主题必须注明“2024年**智联业务代理渠道招募-标段名称-XXX公司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将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确认,如当天未收到确认邮件须致电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发布招募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代理企业简介
附件4: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附件5: 智联业务代理**框架协议模板
附件6:****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
我公司纳税人类型为____________(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承诺,我方可以为本项目开具税率为____%或___%的增值税服务类型专用发票,具体为现代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或现代服务-其他经纪代理服务类型专票。如在服务期限内,国家对相关税率进行调整,则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调整后的适用税率履行合同并开具发票。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请提供一般纳税人网站查询截图或附一张发票扫描件
****: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 中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5)在最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被中国铁塔列为**/****公司/**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公司、****公司****公司列为【**/**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无特定关系人承诺函
我公司与****(以下简称**铁塔)不存在关联企业关系,****公司员工或亲属在**铁塔担任领导或关键岗位职务,****公司员工或亲属与**铁塔领导或关键岗位人员有特殊关系或共同利益,不存在**铁****公司本次中选打招呼等情况。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智联业务代理**框架协议模板
****
智联业务代理**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全面、紧密、深入的**关系,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优势,本着“**共享、**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现就****智联业务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业务范围
1.1本协议作为乙方代理智联业务项目的基础协议,适用于甲乙****公司。
1.2本智联业务代理协议涉及的业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完成欠费逾期较长项目欠费催缴工作。
第二条**内容
2.1对于甲方前期已完成的自主拓展项目,乙方利用自身社会**,采取“一事一议”决策的方式,经甲方下单,协助甲方完成客户业务回款。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回款后,支付不超过回款金额5%的代理费用(甲方自行回款的除外)。
2.2本协议为代理业务**框架协议,具体代理业务及相应业务代理费用,采取“一事一议”决策的方式,根据决策结果明确代理工作内容,通过下单约定具体**代理业务、分工界面及相应业务代理费用等事项。
第三条责任分工
甲方负责落实以下事项:
3.1甲方应根据业务代理**“一事一议”的决策结果,在乙方完成甲方下单要求完成的工作后,支付给乙方业务发展代理费用。
3.2在项目代理过程中,甲方拥有代理业务**等事宜参与及决策权、决定权,有权视情况决策业务拓展相关工作。
乙方负责落实以下事项:
3.3乙方利用自身社会**,对于甲方前期已完成的自主拓展项目,协助甲方完成客户业务回款。
3.4乙方利用自身业务发展能力和社会**,提供客户协调、业务发展工作协助等服务时,采取“一事一议”决策的方式,经甲方下单,明确代理服务内容,开展业务代理**等相关工作,应遵守本协议约定。
3.5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在进行业务**过程中,应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社会声誉。
3.6甲方对具体业务享有最终决定权,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做出承诺或接受客户提出的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保密责任
4.1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关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因履行协议而获知的任何信息、资料等保密信息,除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外,双方均同意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协议的内容及双方业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提前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
4.2无论**框架协议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五条**期限及代理费用
5.1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届满,如需续约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5.2本框架协议代理费用含税总金额不超过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税率x%),采取“框架协议+项目确认单”的方式,在完成双方约定**事宜后进行代理费用结算。
5.3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订单支付具体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双方账户信息如下:
付款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收款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附则
6.1双方应本着开诚布公、**协商的方式,由乙方开展业务代理**,严禁出现影响甲方业务拓展、回款等行为的发生。
6.2双方同意,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该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6.3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提前解除本**框架协议,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如因国家政策调****机关重大决策而导致本**框架协议中止或终止的,则由双方协商后配合办理。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因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已**的具体项目不受影响,继续按照决策及订单履行。
6.4本协议是双方意向框架**文件,采取“框架协议+项目确认单”的方式,经过决策确认约定代理**事宜及代理费用款项的约定和支付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以书面协议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该书面协议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6.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确定。
6.6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保廉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见证方:中共****纪律 ****办公室
为规范甲乙双方业务往来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诚信、廉洁的业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廉洁从业十不准”(见附件3)的要求开展**。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加强互相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及时报告****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见本合同所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四、对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个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甲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人员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单位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处,并保留终止相关合同、将乙方单位列入**伙伴黑名单的权利。
五、甲方的《保廉合同》管理人员或纪检监察人员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时,乙方必须给予配合。双方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行为的,双方单位均应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在业务委托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项目信息。
二、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不得与乙方人员发生任何非工作的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得收受对方馈送的任何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对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得吃、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
三、甲方人员若违反本保廉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机关。
四、甲方人员不得为乙方多付项目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五、甲方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务权力,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六、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行贿以及其他违反保廉合同的行为,有义务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举报。
七、甲方对乙方所属机构和人员存在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收集汇总有关违规情况,作为对乙方进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有围标、串标,泄露双方机密,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高估冒算等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等行为。
二、乙方人员不得为获取**利益向甲方人员送礼、行贿,不得有向甲方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有违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影响公平交易的行为。
三、乙方应对其所属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保廉合同》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乙****纪检组织、监察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核实工作,不得提供伪证,不得搪塞甲方纪检监察人员。
五、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索贿行为、受贿行为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时,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并有义务提供记录甲方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渠道:邮箱:****@chinatowercom.cn;电话:0312-****936
第四条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盖章)
见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廉洁从业十不准
1.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2.****公司的运营发展、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接受贿赂;
3.不准接受业务**伙伴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接受业务**伙伴提供的宴请、聚会、私人旅游和高消费运动、娱乐等活动;
4.不准向**伙伴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准违反采购决策程序,搞暗箱操作影响项目招标过程和结果;
6.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企业受到有关方面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严禁任何单位私设“**库”和“帐外帐”;
7.不准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8.不准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9.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10.不准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禁止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保廉合同执行情况调查表 | |||
日期: | 年 月 | ||
乙方单位名称: | |||
序号 | 事 项 | 是/否 | 有关情况(时间、地点、当事人) |
1 | 甲方是否有向乙方索要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行为 | ||
2 | 甲方是否有参与乙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 ||
3 | 甲方是否有为乙方多付项目款、选址费、协调费等,收取回扣、谋取私利的行为 | ||
4 | 甲方是否有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行为 | ||
5 | 甲方是否有故意刁难乙方的行为 | ||
6 | 乙方是否有向甲方人员行贿的行为 | ||
7 | 乙方是否利用黄、赌、毒等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 | ||
8 | 是否有违反合同的其他行为 | ||
盖章(签字): |
附件6:《****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公司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约束供应商履约行为,管控采购与执行风险,支撑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子公司、****公司、****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各级采购行为,为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四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指供应商对中国铁塔生产运营、客户服务、企业形象等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五条 ****管理部门是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的责任部门,工程建设部门、运营维护部门、技术部门、各业务需求部门以及纪检监督部门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章 供应商负面行为分级及认定标准
第六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根据影响程度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
第七条 一般负面行为指供应商在履约****公司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一般性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一) 接单不及时、延迟发货(服务)、一般质量问题(含到货抽检合格率不达标)且对生产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 虚增工程量且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 造成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重大业务故障/网络安全事故的。
(四) 其他一般性违约行为。
第八条 严重负面行为指供应商违法犯罪、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造成产品严重质量问题、重**全问题、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前述一般性违约行为,包括:
(一) 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串通投标/应答,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委员会成员信息等。
(二)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等。
(三) 向采购人****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四)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五) 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铁塔许可,将中标/中选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的。
(六) 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及重大业务故障且****政府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集体进行负面报道等情况)的。
(七) 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
(八) 违反合同保密条款的。
(九) 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引起诉讼。
(十)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行为。
第三章 供应商负面行为核查及认定
第九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的核查及认定通常由各级单位合同履行部门以投诉方式发起,****管理部门核查并做出认**论,****管理部门直接发起核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条 公司各级单位均可就供应商潜在负面行为发起投诉,投诉时应清晰、完整说明供应商潜在负面行为具体表现、供应商沟通情况。
第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由相关合同签****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并负责核查,涉及多个签约主体的由牵头方受理投诉并负责核查。核查应充分与投诉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以及被投诉供应商沟通,重点关注是否供应商原因且是否符合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标准的,核查应作出明确结论。
第十二条 一般****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作出认**论,严重负面行为应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认定。总部组织实施的集约化采购项目,****管理部门可对本省范围内一般负面行为做出认定。
第十三条 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完毕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将认**论向社会公示或告知供应商。供应商不认可认**论的,可在收到或应当知晓认**论的三日内提出异议,由做****管理部门做出正式书面答复,答复未作出前,应当暂缓执行对该负面行为的处理。供应商不认可异议答复的,可向总部发起申诉。****管理部门受理申诉并作出回复,确系认定不当的,应当予以改正。
第四章 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罚
第十四条 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分级情况和产品是否充分竞争属性不同,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给予后评估扣分、暂停**、终止合同执行、纳入黑名单(相应产品类别禁止**三年、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禁止**三年)等追究措施。
第十五条 一般负面行为处罚
(一) 集约化采购
集约化采购项目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应对其后评估作扣分处理,具体扣分规则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
同一采购周期内,供应商在同一省份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管理部门可暂停其在本省该项目**并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管理部门认可供应商整改情况,可恢复其项目**。供应商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后再次在同一省份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终止合同执行并纳入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该省同类产品采购项目)。
同一采购周期内,供应商在两个及以上省被终止合同执行的,****管理部门可终止该供应商在**合同执行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产品采购项目)。
(二) 非集约化采购项目
非集约化采购项目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应对其后评估作扣分处理,具体扣分规则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
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可暂停其该项目**并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采购管理部门认可供应商整改情况,可恢复其项目**。供应商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可终止合同执行并纳入项目对应区域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该区域同类产品采购项目)。
第十六条 严重负面行为处罚。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严重负面行为的,终止所有充分竞争领域合同执行,纳入公司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
第十七条 ****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相关台账及产品类别、生效区域及时间等信息均纳入采购信息化系统,与电子招投标等系统实时关联,实现系统自动管控。
第十八条 黑名单有效期从公告发布或正式通知供应商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九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供应商负面行为另行处理的,****公司采购决策机构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各级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前应当查询“黑名单”及“禁止交易名单”,不得与名单内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负面****公司采购信息化系统管理,全过程留痕并做到可看可管可控。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商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