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代储代销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粉煤灰代储代销采购 招标编号:****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发货通知三日内到货(首次执行时,交货期由双方协商);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公司,投标报价:****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发货通知5个小时内到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丁显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金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辉****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天(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时起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处; 地址:******广场西街焦煤综合办公楼4楼; 电话:0391-****890。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1)、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①、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②、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③、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④、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 (3)、不良异议行****公司****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取****公司****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1-****801、0391-****828。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91-****246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处 招标机构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91-****890 传真:无 联系地址: ******广场西街焦煤综合办公楼414室 邮编:454002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