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检测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11:07
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6号)规定,****承建****检测中心项目,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向****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7850
联系单位:****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A1-1702室
备注:****政府网、施工地点、****中心****大队91号窗口进行公示。
****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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