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区]**市**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06-04】
中标通知书
**市**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城市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杨子剑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辽221****32882 | ****203.050000元 | 141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95.5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市****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子剑 | 孟庆春 | 袁抚胜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证书编号 | 辽221****32882 | 辽221****08550 | 辽221****69058 | ||||||||||||||
投标报价 | ****203.050000元 | ****405.780000元 | ****213.62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41日历天 | 141日历天 | 14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95.59 | 93.98 | 93.7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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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公司 | **市****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公司 | 22.其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电子证书无效。 | ||||||||||||||||
******公司 | 22.其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电子证书无效。 | ||||||||||||||||
****公司 | 22.其他;法人身份证明书中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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