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听证参加人:
按照《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政府2号楼3楼310会议室举行。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具体见附件)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
李艳利 ****社区居民
王改连 ****社区居民
张东梅 ****社区居民
霍春莲 ****社区居民
薛爱卫 ****社区居民
薛虎堂 ****社区居民
霍振杰 ****社区居民
郭玲玲 ****社区居民
冯艳林 ****社区居民
(二)经营者代表
罗 俊 长****公司经理
****人大代表
李 伟 李家塔下山村集体经济负责人
****政协委员
薛 园 经济委主任
****工作部门
李茂文 ****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志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佳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慕旭研 ****管理局****中心主任
(六)旁听者代表
张小艳、宋娟、王红梅、霍田
四、听证人名单
王军巩 ****科技局****中心主任
特此公告!
附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
2024年6月4日
附件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稳妥有序疏导气价矛盾,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初拟了**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方案》如下:
一、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县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和城市配气价格组成。上游基****发改委适时进行浮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2.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实行联动。 当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发生上浮或下浮变动时,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予以提高或降低。终端销售价格=基准门站价格±基准门站价格浮动额+管道运输价格+城市配气价格。
3.多气源供气时,按照“保民压非”的原则,根据情况 确定是否实行联动,确定实行联动,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且不超过加权平均水平酌情确定。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
4.根据天然气上中游价格变化情况及**县区的实际, 按照“保民压非”的原则,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适时决定启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
5.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票据等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6.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县区天 然气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