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1、工程设计具备(1)或者(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工程建设监理具备(1)或者(2)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检验试验具备(1)和(2)资质: (1)具备质量技术监****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其认证范围至少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内容。如 CMA 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只需提供 CMA 证书关键页即可)。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其检测范围须满足下列 1)或 2)要求: 1)原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新标准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为综合资质,或检测机构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资质: ①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 ②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 ③地基基础专项资质; ④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 ⑤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负责工程设计服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5、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工程设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建设监理、检验试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负责人要求如下: (1)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2)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检验试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6)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注:① 如是联合体,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任何职务。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如为人社部门授权或备案机构颁发的,提供备案或授权证明材料。 ② 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任。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相关证书扫描(复印)件及提供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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