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塑胶操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风雨操场内部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6: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塑胶操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风雨操场内部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9.24
最高限价(元):****449.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塑胶操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风雨操场内部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元):****449.2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塑胶操场、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及风雨操场内部装修工程。包含塑胶操场、看台、主席台维修、风雨操场室内装饰装修、校区塌陷地面东西公共卫生间维修等(详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06月20日,竣工时间2024年07月19日,总工期:30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得有在建项目。
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3年5月30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疆外申请人应具有**维吾尔****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1)年**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信息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博峰街164号
联系方式:198****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滨**路**巷48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0994-****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暄
电 话:0994-****97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