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城口县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咨询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
项目名称 | **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冲沟治理)、****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咨询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0322 |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中标人 | 工程 | 合同 | 质量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保函 | 现金 | |||||
名称 | 概况 | 工期 | 标准 | (年/月、日)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君恩****公司 | 详见合同内容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决算审计止 | 1.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对工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防范合规性风险。 3.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 2024年2月8日 | ****630 | 刘英 |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 021****08147、建 [造] 111********499 | / | / | 277563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 ||||||||||||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 ||||||||||||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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