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医院三星彩超3台年度维保(本项目一采3年,2024年系第1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星彩超3台年度维保(本项目一采3年,2024年系第1年)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市**区聚龙路16号2栋4层76号 | 33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500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三星彩超3台年度维保(本项目一采3年,2024年系第1年) | 三星彩超3台(RS80A,WS80A,HS70A)年度维保,3台主机全机+每台任意探头一支更换 | ▲1、服务合同效期内,保证机器开机率≥95%,计算公式如下:开机保证天数=365天*96%,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5自然天(超过一天顺延五天服务); 2、服务合同效期内,设备合同年度开始前向采购方提交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计划内容至少包含每年定期的≥2次整机保养调试服务,校正服务,保养调试服务至少包含设备安全性能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服务合同效期内,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设备需要现场维修时,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投标人所有更换备件必须为合法正规原厂认证合格备件。设备备件出现问题后,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只换不修,探头故障,更换全新探头(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地省内具备备件库(提供备件库地址营业执照及场地租赁证明复印件,附备件仓库照片)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省内建立备件库(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所更换的备件为该设备同一型号规格的全新备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造厂家标准或合同技术标准要求; ▲7、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地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省内建立**售后服务机构,具有≥4名常驻项目所在地省内的工程师; ▲8、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按保养计划进行预防性保养,提供保养所需耗材,****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预防性保养包括:记录并安排保养时间一年≥2次、根据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检测、调整/校准至出厂标准、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记录设备状况,维保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维护保养报告交院方; 9、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至少通过以下任务和工作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生产厂家颁布的质量标准:(1)制定检查计划一年不低于2次;(2)图象质量(效果)检查(3)评判参数结果(4)调整/校准至出厂标准(5)记录系统质量报告。安全检查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至少包括:(1)制定检查计划(2)机械安全检查(3)电气安全检查(4)记录检查结果; ▲10、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全年24小时统一支持热线,****中心可提供快速远程诊断和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1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备远程服务基础和能力,可通过网络让客户与专家对接,在线故障诊断、升级、维修及应用支持; ▲12、每年度提供探头衰减检测服务≥1次,探头因衰减无法满足临床需求视为故障探头,更换原厂全新探头; ▲13、维保期内主机因维修停机或预计停机超过72小时,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同型号同配置的备用机(提供备用机名牌图片等佐证材料); ★1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取得三星原厂项目所在地省内授权及技术、配件支持(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安全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采取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投标人及其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数据、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5,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 本项目一采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资金预算有保证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采购包1: 采购人与中标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响应、承诺、政府采购合同,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昊(采购人代表)、尹亚红、朱飞、秦维灿、钱立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下浮35%收取。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交款请转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222********00564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北路173号
联系方式:0838-****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泰**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08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838-****777
****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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