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04
曹浜厂房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浜厂房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返还残值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人)现委托 **** (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 曹浜厂房拆除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市沙家浜镇红石村。
2.1.2建设规模: ****模具厂、张佰良地块厂房,面积约4726.85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30.72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6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7月21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拆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面积3000㎡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不包含年度拆除项目)。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明的为准。
业绩时限为:从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6月4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6月11日16时30分 (**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 2024年6月17日下午 13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竞争性发包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其他说明:
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0.3根据沙家浜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10.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0.6万元 ;
(2)投标保证金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0.5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现场踏勘,确认实际拆除面积、拆除区域、道路交通及周边环境等各种因素,并于开标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针对工程特点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因投标人对风险预测、评估不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沙家浜镇阳澄南路65号
联系人:夏健
电话:0512-****42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28幢1单元5楼
联系人:夏红
电 话:0512-****0361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年6月4日 至2024年6月11日 。
13.友情提示:
13.1本次招标执行沙家浜镇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13.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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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