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现将****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地址位****办事处丽景花园路27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办事处丽景花园路27号。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项目所在厂区经纬度为:E114°28′14.347″(114.470652°),N23°7′0.899″(23.116916°)。企业于2011年11月28****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惠市环建(**)[2011]378号。批准生产金属表带、金属表壳、表带配件等五金制品200吨/年。于2012年9月14****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于2020年5月21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实际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新增喷油固化工艺,实际生产设备与环评申内容不符,于2023年6月26****环境局**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罚[2023]33号。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7日缴纳罚款后申请改扩建项目审批,对未经审批的设备、工艺进行统一报备,表带、表带配件、表壳、大疆配件等五金制品产能增加到259t/a,并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52****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