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五建设公司职工医院新建(徐州市儿童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06-04 15:42
项目编号: XZP202****400187
项目名称: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范围 |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备5年以上招标代理服务经验(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为依据),同时能够胜任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委托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6-05 09:00 至 2024-06-12 17:00 |
获取方式 | 将以下内容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qq.com)或现场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18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6-18 09:30 |
开标地点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
其他
********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18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医院)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费率折扣报价,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按照《**市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其他费用预算指南》(徐建重办〔2024〕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不打折。 5.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医院****医院)项目竣备并交付使用止。 6.采购需求:********医院)项目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三、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00分-9点30分(**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点30分(**时间)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2024年6月 4 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响山路1号国泰大厦9楼
联系人:孟宪亚
电话:151****02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7****778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