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一期)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一期)于2024年5月27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县**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一期)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正: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
10.3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 | 1.财务状况要求: □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2.财务状况的考核依据: 银行****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
现更改为:
10.3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财务状况 | 1.财务状况要求: □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2.财务状况的考核依据: 银行****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
条款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评审标准 | 选取方式 |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
1.2.1 (2)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时(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 3 | 0 |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70%时,得3分;70%≤资产负债率≤80%时,得1.5分;资产负债率>80%时,得0分。 | ||
2 |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 12 | 0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 ||
3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 25 | 0 | 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 ||
25 | 0 |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25% | ||||
4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0 | -18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8分。 |
现更改为:
条款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评审标准 | 选取方式 | |
类别 | 数量和分值 | ||||||
1.2.1 (2)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的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时(不含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1 |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 | 12 | 0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 ||
2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 25 | 0 | 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 ||
25 | 0 |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25% | ||||
3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0 | -18 | 不良行为记录 | 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 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8分。 |
三、现将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CAD)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县儒林镇人民路409号;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137****73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厚德新苑2栋3单元4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肖闻),黄苗苗、申素文(项目组成员);
电 话:190****0705。
**县****办公室,电话0739-****984。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初设cad(1).rar
附件: 更正公告.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