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氩气刀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 ****氩气刀采购
2. 采购编号: ****
3. 采购方式: 磋商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245000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公司
响应报价:20000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商贸****公司
响应报价:252000元;
公示期:自2024 年 6 月 4 日至2024 年6 月7 日17:00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10****办公室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0155。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其他情况说明:无
本公示在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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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氩气刀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3.纯切:功率5-370W”修改为“3.纯切:功率5-350W”、“7.切凝1:功率5-370W/5-120W”修改为“7.切凝1:功率5-350W/5-120W”、“21.★供电电源:220±10%,50Hz±1Hz,整机输入功率:≤1000VA,最大输出功率≥370W”修改为“21.★供电电源:220±10%,50Hz±1Hz,整机输入功率:≤1000VA,最大输出功率≥350W”、“26.★内镜下切凝模式具有联动功能,切凝时间可调节,电切电凝时间调节范围0.1S-90S,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电切、电凝的工作时间。”修改为“26.内镜下切凝模式具有联动功能,切凝时间可调节。”
2、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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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