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至2025年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本次比选项目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至2025年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预估含税总金额为12万元人民币。
1.1.1采购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及纠纷案件处理服务,代理诉讼业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划分2个份额,确定2名中选人。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服务地域 |
1 | 第一名 | 51% | 61200 | **州**市区域 |
2 | 第二名 | 49% | 58800 | **州**、**、**、**、**、**、**、**、**、**、**、**12个县区域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1.2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证书: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3有效业绩: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法律服务类)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税);
2.1.4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不得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为负。(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按该参选人成立之日起计);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参选人存在在参选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1参选人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8****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 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加本次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和唱价
5.1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 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唱价模式、时间和地点
本比选项目将采用远程在线模式唱价,唱价将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进行。
5.4.1唱价时间:同参选截止时间。
5.4.2唱价地点:参选人在规定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和加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易通会议室即可,会议号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会前一天通知所有潜在参选人。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0,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s://www./)、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州**市团结街131号 地 址 :**省**市九兴大道凯乐国际
邮编: 624000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153****5676 电话:176****99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公司新南支行
账号:100********1832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0002;来信地址:**市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