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128大院立体车库维保费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21: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695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南路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老师 ****11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老师、施老师 177****6959 |
项目概况
128大院立体车库维保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128大院立体车库维保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28大院大院立体车库维保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智能车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车库设备操作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维护,更新硬件设备;车库基础设施、屋面、外墙、顶棚、LED 屏、消防、强弱电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4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类别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在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个工作日09:00~11:30、13:30~16:00,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市**区**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每本,售后不退。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设备类别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 ****1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8号**滩国际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余老师、施老师 177****6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老师
电 话: 177****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