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根据工作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 ********公司对外服务营业场所策划设计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公司对外服务营业场所策划设计项目
项目地点:**市**区德源街道**大道221号6号楼及对外服务营业场所
二、资金
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电子文档,请自行携带U盘)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区德源街道**大道221号5号楼11楼1112室。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德源街道**大道221号5号楼11楼1112室
联 系 人:薛 阳
联系电话:028-****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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