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家电经销商:
****商务厅、****财政厅印发的《**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换**节能减排,我县计划实施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全县征集参与活动的家电经销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登记注册三年以上,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的家电销售商。
(二)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送新拉旧等综合服务能力,并与具有家电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三)经销商具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
(四)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承诺销售价不高于京东、****旗舰店。
(六)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五类电器;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电视机需符合3级以上)。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七)负责提供旧家电回收拆解有效资料,协助消费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填报数据并上传相关凭证。
二、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与具有废旧家电拆解回收企业服务资质证书企业签订的家电回收协议。
有意参加活动的经销商将上述资料准备完毕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7日前交****(政府集中办公大楼二楼A221)。
三、名单公示
县经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经销商。
四、参与要求
经销商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经销商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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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