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市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第三批划分一个标段,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05月30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投标人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中标候选 人排序 |
**** | ****181.86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 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60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鼎宸建筑 ****公司 | ****715.05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 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60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公司 | ****778.80 | 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 量评定: 合格,竣 工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 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60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业绩 | |
**精工建 ****公司 | 项目经理 | 吴高潮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专业 陕261****58719 工程师 ****71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3)G05611 | 1、丹**龙驹寨街办马炉村幢沟组通组路建设工程 |
项目总工 | 孙珂萍 | 工程师 ****18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3449 | 1、**县2019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 |
**鼎宸建筑 ****公司 | 项目经理 | 冯 梅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专业 陕261****63108 工程师 ****3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3074 | 1、**市2022-2023年通组路(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TZ-07 |
项目总工 | 张 瑞 | 工程师****59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3075 | 1、**市2022-2023年通组路(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TZ-07 | |
**泰如实 ****公司 | 项目经理 | 付亚娟 |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专业陕261****19114 工程师 管理号****0031SZC****2933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4090 | 1、**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项目总工 | 郭 苗 | 工程师****2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0)G01704 | 1、**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 | 业绩 |
**精工建 ****公司 | 1、丹**龙驹镇街办马炉村幢沟组通组路建设工程 2、2020年**县农村公路整治工程 3、**县2019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4、**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修复工程(311省道k288+670~k288+840) |
**鼎宸建筑 ****公司 | 1、**市 2022-2023 年通组路(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 TZ-07 2、**市2021年通村通组公路工程七标段 |
**泰如实 ****公司 | 1、****园区产业北路及**二路建设项目 ( 一标段) 2、**区通组路林孟宜渡段工程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的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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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5日-2024年 06月0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地 址:**县环**路
联系人:罗经纬
电 话:139****16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人民西路 29 ****广场 B 座 20 层
联 系 人: 王瑞昆
电 话: 157****2867
电子邮件: ****@qq.com
监督部门: ****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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