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10: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观潮路1030号)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国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87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22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至衡****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中心A栋2111-211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国香 |
项目概况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6-2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开标大厅”
时间:2024-06-20 09:30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180****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联系电话:0514-****2278/180****8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话:0514-****2278/180****8872
附件: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