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第1-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499号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壹佰零捌万柒仟壹佰玖拾叁元整(¥****7193.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88号二期青网大厦十四层1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柒佰捌拾伍万柒仟叁佰贰拾肆元壹角肆分(¥****7324.14元)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凌湖路富邦产业园Y5栋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伍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叁角(¥****9971.30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16号******公司研发楼301-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肆佰零壹万伍仟叁佰壹拾肆元肆角贰分(¥****5314.4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俊,许俊芳,丁士水,潘魏,向葵,李峰,吴天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第1包金额:77774元;第2包金额:71315元;第3包金额:66560元;第4包金额:8363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联系电话:0551-****0394、****03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7533、****7536【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管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骆岗街道**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0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0394、****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0394、****038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