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拟对 “川青铁路”****广场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川青铁路”****广场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收益:预计1.636亿元。(租金收益预计1.036亿元、停车场收益预计0.6亿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为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拟对“川青铁路”****广场商业体进行运营管理进行招商。以租赁方式将商业体综合体交于中标企业统一运营管理。本项目共一个包。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广场的商业运营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属于《**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所有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方式一:网上获取(邮件方式),将获取采购文件需要的****公司邮箱:****@qq.com。(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方式二:现场获取,须携带获取采购文件需要的资料,递交至**市**区武科西一路65号C栋5层503号。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四)获取采购文件费用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同时支持支付宝方式;支付宝账号:177****7403(需备注获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
(五)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可自拟)。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10:00(**时间)。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市**区武科西一路65号C栋5层503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县进安镇新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9****37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武科西一路65号C栋5层503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周雪林
联系电话:028-****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