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发〔2024)84号)安排部署,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一)人员范围
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就业的省内院校**、**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业范围
我县县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优先纳入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 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项目扶持政策
(一)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二)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三、用人单位岗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5日一2024年6月14日
(二)申报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的用人单位信用报告。
3.《**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4.各单位将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社会保障局(509办公室)。
(三)人员上岗
举办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专场招聘会,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用人单位于8月底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9月1日起安排招聘人员上岗,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卡、缴纳社会保险,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按月向人社部门申报项目聘用人员生活补贴,人社部门按月审核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情况后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项目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各用人单位要规范人员管理,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严防虚报、冒领及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二)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用人单位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工作经历视 为基层工作经验。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
附件:2024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