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
数量:****0000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毫升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采购货物: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
2.技术要求:
2.1规格:250ml/瓶或100ml/瓶。
2.2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按部颁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制造与检验规程制造,用于预防由H5亚型和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流感。
(2)外观、剂型、粘度、稳定性、安全性、效价、保护期、包装等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规程要求。
(3)在2-8℃保存,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疫苗完成生产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产品相应的详细性能资料、使用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招标过程中,至投标截止时间止,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C分标作废标处理。
2. 于2024年5月24日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及排他性条款,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均符合规定。
3. C分标“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 +rGD59株,H7N9 rHN7903株)(2600万毫升)”经公开招标未能成功采购,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第一条第(四)款适用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纬五路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8****9356
联系地址:**市友爱北路5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44
联系地址:**市**区**路69号**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118
联系地址:****市**区云英路15号3****集团大厦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