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2024-06-05我分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在《海峡都市报》刊登莆****公司、**亿明****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马沙****公司、厦****公司7户不良债权处置公告,现拟增加对**省泉****公司、**开****公司、**省**鑫****公司3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公开挂牌等,可组包处置或拆分处置,现予以刊登补充公告(债权明细详见附表)。
一、标的债权
我分公司拥有**省泉****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现拟对标的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总额人民币合计2,330.6万元,其中本金1,436.13万元,利息894.44万元,代垫费用0.3万元。债权明细详见附表。
二、交易条件
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公告期限
本处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止,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邓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9852、153****961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高女士 0591-****9373
联系地址:**市**区**路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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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