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询价公告
****采用询价采购****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省**市金盾****公司、合脉(莆****公司、****公司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 (ZRJ[2024]-采招024号)。
2.项目名称:****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采购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4.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A、B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6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
4.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询价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下同);
5.2即投标人直接到****购买询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投标人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2日9:00时,****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银行回单)。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9.我司****银行****公司指定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没有在以上公告栏上查看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指定帐户:
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 |
开户名 | **** |
开户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账号 | 350********700003507 |
12.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
地址:**市**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
联系人:刘女士 0594-****15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中心
联系人:小林
电话/传真:0594-****555
电子邮箱:****@163.com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名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最高总价限价 |
1 | 1-1 | 自助设备防护舱 | 详见询价内容及要求 | 20台 | 13000元/台 | 260000元 |
备注:
(1)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如上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
(3)报价分为含增值税的报价和不含增值的报价。本项目所涉及的用于比对的最高限价、最低中标价、报价均指包含增值税的报价,不含增值税报价=含增值税报价/(1+增值税税率),即投标人需开具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的报价。
(4)中标方实际用于合同签订的价格为含增值税的价格,具体为中标标的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等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运输、采购保管、装卸、保险、验收、检验、税金等费用。
(5)补偿条款:中标后合同签订执行时,若中标方最终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低于合同约定税额,低于部分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作为中标方对招标人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