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 | 房屋租赁 | 交易状态 | 公告中 |
标的名称 | ********工业园乐园大道23号6号厂房第1层5年经营权 | 标的编号 | CQ****0293-01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06 1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6-21 17:00 |
拍卖/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6-24 09:00 | 拍卖/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6-24 10:00 |
保证金 | 30000 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06-21 17:00 |
竞价方式 | 按单价 | 是否有底价 | 无 |
起拍价 | 15541 元/月 | 增价幅度 | 100 元/月 |
看样开始时间 | 2024-06-12 09:00 | 看样截止时间 | 2024-06-13 17:00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无 | 行权时间(分钟) | - |
项目委托方 | ****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75****9093 |
标的概述 | **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方必须为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环保准入条件,无污染,非化工,非工业印染类的企业。 B、**条件 1、投资效益: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上规模工作,年产值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创税40万元以上,项目落地经营之日起5年内,若**方用地纳税强度达不到年创税150元/平方米,纳税部分须以差额的33.34%补交给招商方。 2、**方必须在签订《**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完设备并投产经营。 3、**方必须在签订《**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同时应向委托方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及首月租金。 4、**及租赁物业期间,**方务必积极主动配合招商方做好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并配合招商方尽快成为规上企业(如租赁面积达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企业投产三年后仍不能实现上规,招商方有权解除《**市招商引资合同书》、《****大朗****科技园工业地产项目租赁厂房协议》)。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295.06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制造电子元件 |
出租期限(月) | 60 | 价格说明 | - |
支付方式 | - | 资产来源 | - |
使用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