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
县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4〕3号)、《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南商函〔2024〕29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推动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有序开展,特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场主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市场主体征集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
(二)家电****超市、家电零售批发)
(三)二手车销售企业
(四)汽车报废拆解企业
(五)再生**回收企业
二、报名条件
(一)在仪**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仪**登记纳税的独立核算法人单位,且在**范围内持续正常营业三年以上。
(二)具备绿色智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的实体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且年主营业务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三)制定有以旧换新促消方案等类似让利**具体措施,并确保制定的优惠措施直达消费者。
(四)参与企业需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及“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能力。
(五)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不存在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六)坚持诚信经营,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企业近三年内在市监、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汽车、家电等销售企业需具备以上报名条件,二手车销售企业、汽车报废拆解企业、再生**回收企业需具备(五)(六)(七)项报名条件。
三、报名材料
(一)参与发放补贴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等相关材料;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
(三)企业参与发放补贴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包括线上线下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企业股权关系证明、销售额、税收等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于6月5日上午下班前交至县****办公室,联系人:袁静,联系电话:182****9807,邮箱:****@qq.com
四、名单公示
由县经信商科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上报,市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复核,并对复核通过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全市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
五、参与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关活动申报。
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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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