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中校舍窗户维修改造项目已由2024年市教育局第12次局务(扩大)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教育统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三中校舍窗户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三中
建设内容:1栋办公楼2栋教学楼所有窗户维修改造。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至****(**市应理南街东侧**水镇)进行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163.com),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址:中世e招(**市**区**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计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丽景街 4 号
联系人:赵亮
电话:0955-****6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路110****中心13层
****公司:**市应理南街东侧**水镇
联系人:闫芳
电话:0955-****798
邮箱:****@163.com
****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