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6日--6月11日(3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宁****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 | 宁环建审〔2024〕10 号 | 2024-6-6 |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宁****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4〕10 号
宁****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东隆****公司编制的《宁****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海浪镇长胜村西侧,宁****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区总占地面积6558.8㎡。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生产过程不涉及晾晒场地及熏蒸药剂等。本项目新增一座33m高的烘干塔及配套设施、1台720万kcal/h热风炉、2座干粮粮仓、1座湿粮粮仓;拆除现有工程热风炉房、热风炉、热风炉烟囱、灰渣暂存间及西侧部分库房;对现有烘干塔进行改造,用做本项目粮食烘干后的冷却塔;依托现有4座粮仓用作干粮粮仓,依托现有东侧库房存放生物质颗粒、初清杂质、防尘网收集的粉尘,依托厂区西侧现有库房用作本项目热风炉房及灰渣暂存间。预计年烘干玉米60000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土方、地面喷洒抑尘用水和建筑过程的混凝土养护水等,该部分用水排放量较少,其成分主要为泥沙,不含有害物质和其他有机物。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间生产废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施工车辆往返于施工现场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建筑工地四周围档必须齐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风速大于4级及以上禁止土方等易起尘的施工作业等措施。本项目设置一台720万kcal/h热风炉,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烟气黑度、颗粒物、SO、NOX)。热风炉烟气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移动式清筛机采用全封闭式操作,并在两侧设置防尘网,可有效阻止80%粉尘外溢;粮食装卸、输送过程选用密闭的输送机,对成品粮储存采取相关防尘措施,全封闭储存,加强管理,禁止露天堆放;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限制车速;规范文明装卸、大风天气避免装卸原料;烘干塔排风口两侧安装防尘网,可有效阻止80%粉尘外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燃料、初清杂质、防尘网收集的粉尘均存放在东侧库房内、锅炉灰渣存放在本项目灰渣暂存间内。对储存位置进行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用苫布遮盖,燃料、固废装卸过程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通过采取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电锯等设置在现有房屋内部,降低噪声,使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地建筑噪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施工机械的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同时应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热风炉风机、除渣机、提升机、热风机、清筛机、冷风机、运输车辆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的边角废料等,可回收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垃圾拉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初清原粮杂质、防尘网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炉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内除尘灰、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填埋场处置;初清原粮杂质成分主要为玉米皮、玉米脐子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防尘网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后,灰渣加湿处理、飞灰袋装加湿处理,外售给附近农户,用于农田堆肥,灰渣综合利用不畅情况下可存放至厂区东侧库房内;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本项目机械定期由检修单位检修,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带离厂区,不在厂内暂存和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热风炉进行检查,保证管路不发生可燃气体泄露;禁止在热风炉房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禁止在热风炉房内焚烧废纸、废木材等,以防止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热风炉周围不能存在火源,锅炉输气管不能靠近其他加热设备;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毕状态,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应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地面采用防火地面或敷设防滑设施;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所用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定期检查并维护电气设备及线路。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市**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