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数据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普洱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财源建设分析专题)服务”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财源建设分析专题)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0:02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11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茶城大道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9-****8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9-****022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采购**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财源建设分析专题)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市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财源建设分析专题)服务,主要包含:财政收入家底监测、地区经济预警监测、重点财源服务三大应用,通过数据聚合、比对分析,对全市有关重点行业相关经济数据按需进行匹配和“精准画像”,形成以政务大数据为驱动,以财源建设为核心,各部门协同应用的财源治理新格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在基于数据保密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已归集和掌握部分政务数据,项目可部分复用有关设备和系统,故申请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依据《****财政厅文件》(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5项内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和第7项内容: “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有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鱼水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6-07至2024-06-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茶城大道67号
联系电话:0879-****81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0879-****93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2栋2-2-3号
联系电话:087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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