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古**建筑固废******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976
传 真:0888-****976
通讯地址:**省**市古****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市古**建筑固废******园区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古**文化街道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市古**建筑固废******园区项目位于**省**市古**文化街道,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一期工程包括年综合处理100万方建筑固废转换再生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和年产50万方高性能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筑固废再生**综合利用配套产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每小时加工180立方米的混凝土拌和生产线,1条每小时加工500立方米的建筑固废处理生产线,混凝土拌合生产线共配备8个粉料筒仓(1#-4#为水泥筒仓,5#-8#为粉煤灰筒仓)和4个外加剂储罐,**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3928平方米,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7.2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采取洒水降尘、道路硬化、物料遮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清掏化粪池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对防渗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符合有关要求。 二: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依托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不得外排。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沉淀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废气: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筑垃圾加工生产线和料仓采取封闭措施,安装喷雾装置降尘。粉料筒仓粉尘收集处理后经22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搅拌站颗粒物依托站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的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相关标准限值。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收集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二级标准限值。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中相关标准限制要求。 噪声:加强生产区流动声源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箱,定期清运处置。定期清掏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和餐厨垃圾外运处置。含油废物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回收加工的建筑垃圾中产生的杂质分类妥善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分别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化粪池、事故池、****处理站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生产厂房、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