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宝晨化工有限公司 技改扩建年产10万吨甲醛及4万吨氨基模塑料(一期2条生产线)和2万吨甲缩醛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51365E | 建设单位法人:陈维 |
郭燕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林场东叶分场蝴蝶站(仁义镇****中心)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技改扩建年产10万吨甲醛及4万吨氨基模塑料(一期2条生产线)和2万吨甲缩醛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林场东叶分场蝴蝶站 |
经度:111.707777 纬度: 23.****55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3 |
贺环审〔20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51365E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0 |
228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51365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75136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5NEHFB5M | 竣工时间:2023-06-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307Uxj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吨甲醛及4万吨氨基模塑料和2万吨甲缩醛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甲醛及9000吨氨基模塑料和2万吨甲缩醛;氨基模塑料 1 号车间尺寸、原辅料库尺寸、成品库尺寸、变配电室及中控室尺寸发生微小变动;化验室占地面积、层高不变,建设2层楼;1 个甲缩醛计量罐规格变化为直径 8.2m,体积 580m3,高度 11m,周转次数 150 次/a。 |
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吨甲醛及9000吨氨基模塑料(2条生产线)和2万吨甲缩醛;氨基模塑料 1 号车间尺寸、原辅料库尺寸、成品库尺寸、变配电室及中控室尺寸等的实际尺寸进行适当调整以符合生产和实际需要;化验室占地面积、层高不变,由原来设计的一层楼变更为二层楼;1 个甲缩醛计量罐规格发生变化,由原来的直径 4.8m,体积 70m3,高度 4.5m,周转次数 294.12 次/a,变化为直径 8.2m,体积 580m3,高度 11m,周转次数 150 次/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设备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购买 |
生产设备:甲醛装置工艺设备取消1台空气加热器,减少1台粗醇过滤器;甲缩醛生产设备增加6台反应器、2台冷凝器,取消1个废水槽、2个阻火冷凝器,减少1个回流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甲醛生产车间尾气经焚烧炉焚烧后氮氧化物、烟尘、甲醇及甲醛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表4和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2.运营期氨基模塑料车间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醛及氨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放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脉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最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3.运营期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厂界 TSP 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9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甲醛、甲醇、NOx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表2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甲缩醛塔釜液直接回用于甲醛吸收塔,初期雨水、尾气处理系统置换水、设备检修冲洗水经调节池处理后回用于甲醛吸收塔,不外排;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循环水。2.近期软水制作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96 ) 一级标准后****园区管网,最后排入贺江。远期软水制作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 ) 三****处理厂接管水****园区管网,****水厂处理。3.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监测。三、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靠近声敏感点处施工须严格控制中午、夜间休息段高噪声机械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甲醛生产车间尾气经焚烧炉焚烧后氮氧化物、烟尘、甲醇及甲醛均已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表4和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2.氨基模塑料车间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醛及氨气已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放限值要求,并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脉冲式除尘器,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并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3.厂区内对甲醛、甲缩醛和氨基膜生产反应进行严格密闭和定期检查,加强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厂界 TSP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9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甲醛、甲醇、NOx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表2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甲缩醛塔釜液直接回用于甲醛吸收塔,初期雨水、尾气处理系统置换水、设备检修冲洗水经调节池处理后回用于甲醛吸收塔,不外排;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循环水。2.软水制作产生的浓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96 ) 一级标准后经分别经约100m****园区管网,最后排入贺江。3.已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监测。三、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靠近声敏感点处施工须严格控制中午、夜间休息段高噪声机械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已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甲醛车间产生的尾气燃烧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4排出;氨基模塑料1号车间(2条生产线)经“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主要排放口甲醛车间排气筒高度由原来的25m增高至30m;氨基膜塑料1号车间(2条生产线)排气筒由原来的15m增高至16m。废气处理设施不变,排气筒高度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加,污染防治效果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落实“以新带老”措施。1.在厂区西北面新增地块上建设一座400m3 初期雨水收集池;2.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园区污水管网;3.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4.按相关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及设备的标示牌,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 (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落实“以新带老”措施。1、在厂区西北面新增地块上已建设一座5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使用100m长****园区污水管网;3、已在厂界北面、厂区内调节池附近、厂界南面靠近甲醇罐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4、厂区内的环保设施及设备已张贴标示牌,已规范排污口建设。 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配套建设已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92 | 4.81 | 0 | 0 | 0 | 10.73 | 4.81 | |
1.439 | 0.709 | 0 | 0 | 0 | 2.148 | 0.709 | |
0.085 | 0.017 | 0 | 0 | 0 | 0.102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2581 | 88752 | 0 | 0 | 0 | 101333 | 8875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55 | 0.156 | 0 | 0 | 0 | 2.611 | 0.156 | / |
0.202 | 1.277 | 0 | 0 | 0 | 1.479 | 1.277 | / |
0.542 | 1.612 | 0 | 0 | 0 | 2.154 | 1.61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厂区内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贺江 | 在废水总排放口和调节池废水处布设了废水监测点。调节池废水回用于甲醛吸收塔,不外排,不评价。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DA004排气筒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 和表6中限值要求 | 甲醛生产车间尾气(氮氧化物、烟尘、甲醇及甲醛)经焚烧炉焚烧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甲醛车间废气处理前、处理后 | ||
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5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放限值要求 | 氨基模塑料车间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水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醛及氨气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氨基模塑料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为两套“水喷淋+活性炭”处理装置,两套装置共用一条排气筒排放(四进气一出气),监测时处理前选择其中一套设施监测。 | ||
DA006排气筒、布袋脉冲式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 氨基模塑料车间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监测球磨废气排气筒DA006处理前、处理后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风机、空压机、各种机泵选用噪声强度低的产品;泵类采用低噪声泵,风机、空压机采用减震;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厂界四周设置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 已在厂界北面、厂区内调节池附近、厂界南面靠近甲醇罐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根据监测结果,厂区范围内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其中甲醛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标准限制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1、一般固体废物。甲醛生产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银由厂家回收,化工原材料废包装袋由原料生 产厂家回收,厂区员工生活垃圾和氨基模塑料脉式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暂存于厂内临时垃圾池,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氨基模塑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外售处理。2、危险废物。甲醛生产装置产生的废蒸发器残液用尾气处理器燃烧产生蒸汽后自行利用; 甲缩醛生产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在设备检修时拆下暂存于危废间,后期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氨基模塑料生产装置尾气处理器废活性炭先暂存于危废间,后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用原装桶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期全部用于厂内机械设备、阀门、螺栓的润滑保养。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技改项目施工期员工和运营期员工食宿依托现有工程食堂、宿舍;其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现有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相关产品检测依托现有工程化验室;依托现有的300m3和 900m3事故应急池;技改项目所排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调节池进行处理后再回用;甲醛储存依托现有甲醛罐区储罐进行储存;技改项目甲醛储运依托现有工程甲醛装车系统;技改项目与原项目共用原有项目消防水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技改项目施工期员工和运营期员工食宿依托现有工程食堂、宿舍;其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现有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相关产品检测依托现有工程化验室;依托现有的300m3和 900m3事故应急池;技改项目所排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调节池进行处理后再回用;甲醛储存依托现有甲醛罐区储罐进行储存;技改项目甲醛储运依托现有工程甲醛装车系统;技改项目与原项目共用原有项目800m3消防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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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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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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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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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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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1.在厂区西北面新增地块上建设一座400m3 初期雨水收集池;2.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园区污水管网;3.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4.按相关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及设备的标示牌,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在厂区西北面新增地块上已建设一座5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使用100m长****园区污水管网;3、已在厂界北面、厂区内调节池附近、厂界南面靠近甲醇罐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4、厂区内的环保设施及设备已张贴标示牌,已规范排污口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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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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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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