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列抗氧剂(168、1076、112、114、116)及粉体复配、造粒、乳液复配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48377N | 建设单位法人:李** |
赵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路以北,坪南路以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系列抗氧剂(168、1076、112、114、116)及粉体复配、造粒、乳液复配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临港区 ****开发区化工园区黄海十路以北,坪南路以西 |
经度:119.08754 纬度: 35.09883 | ****机关:临港区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4 |
临港行审环评字〔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200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4837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923762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923762W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21upI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3000t/a抗氧剂168、3000t/a抗氧剂1076、2000t/a抗氧剂112、2000t/a抗氧剂114、2000t/a抗氧剂116、粉体复配(2000t/a抗氧剂215、225)、不规则造粒(3000t/a抗氧剂215、225、1010、168)、柱状造粒(5500t/a抗氧剂215、225、1010)、喷雾造粒(3000t/a预混剂8#)、乳液复配(3000t/a乳液抗氧剂) | 实际建设情况:3000t/a抗氧剂168、3000t/a抗氧剂1076、2000t/a抗氧剂112、2000t/a抗氧剂114、2000t/a抗氧剂116、粉体复配(2000t/a抗氧剂215、225)、不规则造粒(3000t/a抗氧剂215、225、1010、168)、柱状造粒(5500t/a抗氧剂215、225、1010)、喷雾造粒(3000t/a预混剂8#)、乳液复配(3000t/a乳液抗氧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抗氧剂168:酯化-结晶-离心-精馏-烘干-包装;抗氧剂1076:主要包括加成工序、酯交换工序和精馏工序;抗氧剂112、抗氧剂114、抗氧剂116:投料-酯化-脱轻-循环过滤-罐装;复合抗氧剂(粉体复配、不规则造粒、柱状造粒):投料、混合、造粒、烘干、整粒、筛分、包装;喷雾造粒:混合搅拌-过滤-喷雾塔成粒-包装;乳液复配:预熔融-均质乳化-过滤-罐装。 | 实际建设情况:抗氧剂168:酯化-结晶-离心-精馏-烘干-包装;抗氧剂1076:主要包括加成工序、酯交换工序和精馏工序;抗氧剂112、抗氧剂114、抗氧剂116:投料-酯化-脱轻-循环过滤-罐装;复合抗氧剂(粉体复配、不规则造粒、柱状造粒):投料、混合、造粒、烘干、整粒、筛分、包装;喷雾造粒:混合搅拌-过滤-喷雾塔成粒-包装;乳液复配:预熔融-均质乳化-过滤-罐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有组织废气:一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不凝气,统一收集后引入厂区RTO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喷淋+生物除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危废库废气排气筒经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 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八车间原料投加经集气罩收集、喷雾造粒塔内未完全收集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八车间生产过程加热、抽真空、热熔和搅拌密闭收集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八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2)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有组织废气:一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不凝气,统一收集后引入厂区RTO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喷淋+生物除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危废库废气排气筒经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 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八车间原料投加经集气罩收集、喷雾造粒塔内未完全收集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八车间生产过程加热、抽真空、热熔和搅拌密闭收集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八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2)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2328.36 | 0 | 0 | 0 | 22328.36 | 22328.36 | |
0 | 6.16 | 0 | 0 | 0 | 6.16 | 6.16 | |
0 | 0.616 | 0 | 0 | 0 | 0.616 | 0.6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9386 | 0 | 0 | 0 | 49386 | 49386 | /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
0 | 1.389 | 0 | 0 | 0 | 1.389 | 1.389 | / |
0 | 1.037 | 0 | 0 | 0 | 1.037 | 1.037 | / |
0 | 0.619 | 0 | 0 | 0 | 0.619 | 0.61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水直接排入厂区排污口,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吸收装置废水、****公司****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就近排入小龙王河湿地上游,然后进入龙王河。 |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小龙王河,最终汇入龙王河。 | 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排水直接排入厂区排污口,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碱吸收装置废水、****公司****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就近排入小龙王河湿地上游,然后进入龙王河。 | 验收监测期间,在本项目污水总排口pH为7.2~7.3,色度为5倍,全盐量最大值为741mg/L,溶解氧为4.25~4.39mg/L,悬浮物最大值为15mg/L,COD最大值为208mg/L,氨氮最大值为0.860mg/L,BOD5最大值为42.0mg/L,总磷最大值为0.45mg/L、总氮最大值为9.48mg/L、硫酸盐最大值为20.2mg/L,挥发酚和甲醛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DA001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一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平均排放浓度为4.8mg/m3 | ||
DA003 | 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酚类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石油化学工业-工艺加热炉) | 不凝气,统一收集后引入厂区RTO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氯化氢、甲苯、二甲苯、VOCs、甲醇、酚类、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7.7mg/m3、未检出、未检出、4.54mg/m3、未检出、未检出、10mg/m3;甲苯、二甲苯、VOCs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03kg/h、0.00003kg/h、0.071kg/h; | ||
DA007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喷淋+生物除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 | VOCs、氨、硫化氢(DA007)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38mg/m3、2.00mg/m3、未检出,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9kg/h、0.007kg/h、0.00002kg/h,臭气浓度(DA007)最大值为724(无量纲) | ||
DA013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平均排放浓度为3.7mg/m3 | ||
DA014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危废库废气排气筒经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 平均排放浓度为2.5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06kg/h | ||
DA015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六车间1076包装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1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 | 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4.4mg/m3 | ||
DA019 | 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 导热油炉经低氮燃烧技术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 SO2、NOx和颗粒物(DA019)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未检出、32mg/m3、7.1mg/m3;烟气黑度<1级。 | ||
DA020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八车间原料投加经集气罩收集、喷雾造粒塔内未完全收集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 颗粒物DA020平均排放浓度为4.6mg/m3 | ||
DA021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八车间生产过程加热、抽真空、热熔和搅拌密闭收集的VOCs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 | VOCs平均排放浓度为2.9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04kg/h | ||
DA022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八车间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DA022)排放。 | 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4.6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各种泵及风机均采取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等 | 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4.2-55.6dB(A);夜间噪声值为46.3-47.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控 | 源头控制,分区防控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滤渣、废反渗透膜、废滤布、废过滤块、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离心残渣、水解釜残渣、釜残、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其中,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集中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滤布、废过滤块、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滤渣、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离心残渣、水解釜残渣、釜残、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滤渣、废反渗透膜、废滤布、废过滤块、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离心残渣、水解釜残渣、釜残、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其中,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集中分类收集后外卖;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滤布、废过滤块、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滤渣、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离心残渣、水解釜残渣、釜残、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强化厂区绿化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合理设计绿化面积,重点考虑对项目特征污染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确保绿化效果。 | 厂区道路两侧及四周设置了绿化带。 |
表7 风险设施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详细的事故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危险化学品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建立和完善污水收集设施,储罐周围设置导流沟,将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水池,全厂建设1座3200立方米事故水池,设置节制闸将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送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厂区内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制定详细的事故环境应急预案,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危险化学品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建立和完善了污水收集设施,储罐周围设置了导流沟,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水池,全厂建设了1座3200立方米事故水池,设置节制闸将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送事故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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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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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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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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